黑龙江日报网讯 记者10日从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哈市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今后哈市饭店等相关单位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凡在哈市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包括餐饮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收治事故疾患者的医疗机构及事故处理部门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主管部门接到汇报后,除按规定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外,还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哈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即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事故情况。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误报、不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将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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