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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招考办有关人士详解今年中考录取原则
2009-07-18 15:33:1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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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8日讯 今年中考,哈尔滨市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将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昨天,市招考有关人士就广大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中考录取原则、程序及依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

  中考分五个批次按志愿择优录取

  据介绍,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民办公助校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

  录取时,按批次及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第一批次:省重点高中统招,省重点高中配额,省重点高中择校;第二批次:第一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第三批次:市重点高中统招、市重点高中配额、市重点高中择校;第四批次:第二批录取的民办公助校和为民办高中第一次集中提档;第五批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为民办高中提档。

  录取程序为:(1)划定录取分段,打印调档单;(2)提档、核档、投档、审档、招生学校签字同意录取;(3)办理录取手续,在考生登记表规定位置加盖录取学校及录取专用章。

  低于统招录取线下20分省重点配额不录

  据了解,今年重点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市招考办审批。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则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的配额志愿、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一次配额后剩余名额在学校所在区内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配额志愿、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择优实行二次配额,但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实行一次性配额,剩余名额不进行二次配额。

  按规定,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的不予录取。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的不予录取。配额生录取坚持取多不取少原则,即在招生计划位置出现相同分时,实行均予录取的办法。

  民办公助校按招生计划120%划定

  民办公助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招生学校审查录取,市招考办审批。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民办公助校的录取由市招考办确定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按该批次民办公助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划定。在线上由市招考办按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录取时,报考同一所民办公助校第二志愿的考生要比第一志愿的考生高5分,方可录取。

  另据了解,今年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则采取自主录取的办法。为支持和鼓励民办高中的发展,今年凡申请到民办高中就读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市招考办印制的《哈尔滨市2009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提档单)》到民办高中自主报名。《哈尔滨市2009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提档单)》为民办高中报名、提档的依据。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