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 据双鸭山政府网站消息,为了确保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双鸭山市委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办法》,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约束和事后惩诫,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坚持事前预防,强化任前监督和教育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组织部门与执法执纪机关工作联系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信息交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定期信息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干部情况,严格把好干部的“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坚持对提拔任用和改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前都征求执法执纪、安全、信访等1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同时,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专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提高自我监督意识。
坚持事中约束,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为。建立了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内部讨论任用干部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任用干部工作的程序、方法。各级党组织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全面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个程序,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以及公示等各工作环节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备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让群众广泛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权力行为。
坚持事后惩诫,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为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开通了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通过不断加强与执法执纪、审计部门信息交流等方式,实现了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拓展,把选人用人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切实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问题专项受理、核查等制度,定期对受理的举报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找出干部队伍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重要问题的举报件,直接派人查核;对性质严重、情况复杂、影响面大的举报,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调查;对批转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处理的举报件,确定专人负责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