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0日讯 据双鸭山政府网站消息,把群众关心、反映强烈、与之利益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逐步完善规范办事公开工作制度。2009年,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全面公开企事业单位的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制定实行“十项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改进行业作风。
办事承诺制。各事业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特点,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按有关规定受理和办理;示证上岗制。在窗口单位摆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员佩戴有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的岗位证,方便群众监督;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属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受理或办理;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反馈回应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要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其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实行申请公开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请,并及时公开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对确实不能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落实民主评议制。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按照行业要求建立相关的评议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建立考核评比制。按照行业特点制定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的具体内容,定期组织测评。通过考核评比,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工作的目的;健全责任追究制。要明确办事公开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信箱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实行听证论证制。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政策、规定出台前,要组织听证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民智,防止“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