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科教
搜 索
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不得超计划数30%
2009-07-25 12:23:51 来源:生活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7月25日讯 据生活报报道,24日,记者从哈市招考部门获悉,今年普通高中的录取由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据悉,今年黑龙江省相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计划数30%,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近日,哈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规定,每所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应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不包括择校生)30%以下。严禁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到全部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信息,包括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全部公开。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