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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09年热费救助申报工作开始 咨询电话:8189906
2009-07-28 11:24:1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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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8日讯 据大庆市政府网站消息,虽然是炎炎盛夏,但大庆市把热费救助工作做在了前面,目前热费救助的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原市直属及区属国有困难企业需救助、月人均收入低于350元的家庭,都可以享受到热费救助的待遇。

  这次救助的范围与往年相比情况基本一致,不同的是,这次申报时间要求严格,如果错过,不再有补报机会。据市城管局供热办主任仇玉讲,此次申报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没有申报过的低保人必须持全部申报材料,得到救助的低保人群也要进行重新申报,但不必拿相关材料,只拿收入证明就可以了。申报日期为7月28日至8月28日,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在此期间到所在社区申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这次救助的范围是,原市直属及区属国有困难企业需救助的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长期亏损和多年停产的国有困难企业的并轨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此次救助范围之内:住宅产权人不是困难职工本人或配偶的;经工商部门认定从事个体经营的职工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单位有支付热费能力的;已享受低保救助的职工;月人均收入高于350元的家庭;住宅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招商户购买的住宅;人户分离或利用住宅从事出租、商服等盈利性活动的。

  这次补贴标准分为两类,集中供热的困难职工享受A类采暖补贴,每户按30平方米给予热费补贴,热费标准执行当年热价。自行采暖的困难职工享受B类购煤补贴,按500元/户给予补贴。困难职工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给予30平方米的救助;房屋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按照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救助。

  大庆市供热办咨询电话:8189906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