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9日讯 25日,《新晚报》刊发了《一司机昨接最高罚单》一稿,报道了偷卸残土的司机刘某被城管执法人员处以上限5万元罚款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南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介绍,由于当事人刘某无力承担5万元巨额罚款,且是初犯,在其写下保证书后,执法部门将对其个人处以5000元罚款,暂时滞留车辆,待交付罚金后才能放行车辆。
虽然5000元是哈尔滨市对乱卸残土车的司机个人实施的最高罚金,但在对于偷卸残土等违规货车的处罚上,该典型事件依然凸显出“执法难”的尴尬境地。对此,记者采访了多方专家,共同探讨破解偷卸残土车“执法难”的良方。专家们认为,对偷卸残土车施以“重典”,可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为冰城街路环境加一道“保护屏”。
律师:车主或单位有连带责任
“对当事司机的罚款只是手段,不能以罚代管。”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庆才律师说,对于该事件的司机刘某的重罚是应该的,但从这件事上看,处罚违规货车司机个人的同时,今后是否也可以考虑对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罚,因为对于车辆来说,车主或单位也应负有管理的责任,最起码有选人不当的问题,一旦司机违法,其“老板”必须负连带责任。如遇执行难,可考虑将滞留车辆依法拍卖。
政协委员:须多部门联合执法
南岗区政协委员阎光伟说,大货车野蛮倾倒残土事件屡见不鲜,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的老大难问题。哈尔滨市目前对违法车辆适用“重典”,不仅可以震慑违法行为,更可以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违法成本”、代价与利润成正比。据了解,原来仅二三百元的处罚太低,拉一车残土至少可以赚400元钱,即使除去处罚成本,一车依旧有一两百元的收入,违法者根本不在乎,并存有侥幸心理。
重罚,还加大了执法难,因此,需要交管、交通、城管行政执法等多部门的联合行动。视频监督也要健全,交管、城管部门的视频监控系统应资源共享,尤其是城郊接合带、残土车必经路段等,要重点监控。
执法专家:重在执法操作性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处长李铭友称,关于私卸残土、超载等违规货车的处罚,确实比较难,首先是难抓现行。自日前哈尔滨市推出市民举报可奖500元的措施后,目前仅有一起市民举报证实的,因为举报需要有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最重要的是在证据确凿后,一般司机都不配合,甚至还暴力抗法,更别说上限处罚了。因此,目前哈尔滨市执法过程中,主要采取滞留违法车辆的手段,只要截住了车辆,必须处罚。
在执法的幅度上,如对于乱卸残土可以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规定上,李处长建议,在违法情节轻重的基础上,是否配合执法也应纳入其中,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配合执法工作的,甚至暴力抗法的,一律严罚,按上限处罚;配合执法的,写下保证书的,则可视情节按中限或下限处罚。
同时,专家们建议,对于违规大货的“执法难”,其实也暴露了执法细节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哈尔滨市应该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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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