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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专科医院住院无起付标准 基本医保给医疗优惠
2009-07-31 17:02:03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东北网7月31日讯 记者从30日召开的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精神病患者医疗优惠,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有声读物、配置盲人版书籍等多项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
根据《意见》,哈尔滨市将把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加大保障力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免除低保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精神病患者医疗优惠,在专科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逐步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患者服药、普及型假肢装配等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农村新型医疗合作报销补助范围。
《意见》要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在已有救助金的基础上,参照城市低保人员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残疾人享受加发低保金的做法及标准给予照顾。残疾人可由各级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对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给予年度补贴。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风景区、公园等要对残疾人减免费用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图书馆要为残疾人提供有声读物,配置盲人版书籍。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道路、公园景区等场所,要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对不符合有关标准的,不予核发相关许可,不予工程验收。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