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7月31日,《老人急等救治钱责任方在等出院账单》报道见报后,记者从交通部门了解到,哈市交通肇事伤人事故每天至少10起,面临没钱医治的伤者约占年交通事故伤者总量的3%-5%。有关人士呼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亟待建立。
报道见报后,哈市运金公司的安全员贾秀民说:“公司已陆续为孙淑彦老人垫付了十万多元医药费。老人已经治疗到现在的程度,我们不能放弃,必须对老人负责任。而且肇事车辆已经上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事故赔偿金最终可向保险公司理赔。但现在公交企业的运营也不容易,我们垫付老人医药费的投入已经不少了。”肇事方垫付赔偿金能力有限,而伤者急等救治钱,有关人士呼吁,如果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就不会发生伤者面临无钱治病的情况。
据了解,像孙淑彦老人这样,在交通事故中因各种原因陷入无钱医治情况的伤者并不少见。哈市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处逃逸侦查科科长董永生有着20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经历,据他介绍,根据经验,哈尔滨每天发生交通肇事伤人事故至少10起,而因各种原因没钱医治的伤者约占年事故伤者总量的3%-5%。
“根据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只负责事故的责任认定,可是常有家属因事故伤者没钱治病而找到我们。我们只能与有关各方联系,帮助伤者协调医药费。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能早点建立,这些伤者就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董科长说,目前,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是10000元,相对事故伤者所需费用来说较低;70%的事故伤者需要医药费3万-5万元,需要十多万元乃至更多的占少数,约为30%。
记者了解到,董科长所提到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均有明确规定,它主要是用于解决肇事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肇事后逃逸或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等特殊情形下,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抢救费、丧葬费垫付等社会问题。尽管法律有了规定,但这一基金在我国还没有正式建立。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可能在年内就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