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在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时能够得到有效救助,今年年底前,黑龙江省将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便于操作的临时救助制度。
据介绍,今年年底前,我省各市(地)、县(市)要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我省要求,救助的范围主要是城乡低保制度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据介绍,临时救助原则上按照家庭申请、居(村)委会申报、街道(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的操作程序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同一救助对象享受临时救助的次数及时限,避免临时救助长期化。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