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规定乱堆放装修垃圾逾期不清处100至500元罚款
2009-08-06 13:53:14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5日,市民宋女士反映:在哈尔滨南岗区哈医大一院社区,一居民装修完房屋后,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小区院里。当社区干部要求其立即清理时,该住户拒不承认垃圾是自己倾倒的,最后只好由社区花钱找车拉运。

  记者调查:5日,记者来到哈医大一院社区,社区干部卢雪梅说,前几天在鞍山街96号,一户居民装修完房子后,将剩余少量装修垃圾扔在居民院里。当社区干部找到该户居民时,他拒不承认这些建筑垃圾是自己扔的。后来,社区自掏腰包雇车将垃圾运走。居民们说,现在装修,大多数居民将建筑垃圾用编织袋装好后运到楼下,待装修结束后一起运走。但根据装修进度,前期垃圾量大时,居民可以花百八十元自己找车拉运,到后期零星少量的垃圾,少部分居民为省事或省钱,则随意将建筑垃圾扔在院里,有的干脆花十几元钱将其交给收废品的人,而收废品的人则多是趁人不注意,将建筑垃圾扔到附近社区里,形成新的建筑垃圾。

  部门回应:记者从哈市南岗区城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