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日前,大庆市肇州县永胜加油站来电话反映永胜乡政府违规出售加油站院内的2445.74平方米国有土地,并开设建材商店,出售电料、木板、涂料等易燃商品,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据介绍,永胜加油站是肇州县农机局政企分开后划归县农机总站管理的企业。1971年农机局出资征用模范村土地11560平方米,投资兴建了永胜加油站。2003年4月,永胜乡政府以农机加油站有欠款为由,在未征求农机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将建在永胜农机加油站院内的农机合作社房屋和加油站使用的国有土地2445.74平方米出售。如今,与加油站相邻的建材商店堆放着易燃物品,而且每日生火做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加油站原本存放在院内的大量农机产品也只能暴露在阳光下风吹、日晒、雨淋。而作为永胜乡唯一的农机加油站,几年来始终无法正常营业。因为每当县里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时就得停业,不但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给村民农业生产带来了不便。为此,加油站员工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肇州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此曾做过批示,可至今没有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已出售的2445.74平方米土地仅以2万元的价格成交。记者到永胜乡政府了解情况。据说乡党委书记及乡长都不在乡里,接待记者的是张副乡长。他说:“地是县里的,永胜加油站是个人承包经营。”记者拿出了永胜加油站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证据,张副乡长马上又改口说,卖地是因为加油站欠乡里的钱,将卖地钱冲抵欠款。至于卖地的价格,那是当时乡里班子会定的。记者询问是否有国资办的批件以及法院对欠款的判决时,张副乡长说没有。记者提出将民宅和建材商店安置在加油站旁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张副乡长说:“没有民宅和建材商店时,加油站附近就已经有粮库了,那不也是隐患吗?”记者又采访了肇州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严副局长说,他不是主管领导,不知详情。他个人认为,永胜乡卖的是房子,地随房走,没有问题,但应报县国资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