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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明确家电汽车下乡政策 可在全国范围内购买
2009-08-07 14:51:45 来源:东北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葛灵珍 王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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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7日讯 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农业家庭也可享受补贴;农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购买、注册落户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后回乡享受补贴。8月6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我省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家电汽车下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近段时间以来家电汽车下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办法。

  近段时期以来,在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中,我省在一些具体环节上,尤其是在汽车摩托车下乡的销售和补贴环节,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影响了家电汽车下乡工作的顺利进行。近日,我省针对各方面反映出的问题,出台了11项具体政策,进一步完善我省家电汽车下乡推广工作。

  首先,购买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不局限于农业家庭户口。《通知》明确提出除农业家庭户口外,对从事农业生产的非农业家庭、居民家庭户口,且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标明居住地为农村的居民,也按农民身份给予补贴。地方所属农场、林场等职工也被纳入补贴范围。

  汽车摩托车下乡方面,乡镇财政部门在审核兑付补贴时,除规定的材料外,可以不必再进行现场验车,对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可不作为必审条件,但汽车摩托车经销商仍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销售的产品加贴标识。农民购买和注册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地域范围进一步扩大,购买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购买、注册落户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但申请补贴仍需回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

  此外,《通知》还规定,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时,不再需要购买人提供个人储蓄账户,并给出了户口簿重号等问题的处理方法。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