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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三次提审张喜军:记不清撞人过程醒酒后称后悔
2009-08-08 09:21:2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高虹 肖劲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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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者张喜军 |
东北网8月8日讯 7日11时30分,鸡西市公安局就“8.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调查最新进展情况。
据鸡西市公安局副局长贺崇新介绍,肇事人张喜军,男,50岁,高中文化,现住鸡冠区红旗东路2号楼2单元,现在鸡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工作。肇事路虎车为鸡西市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荟源星城项目部所有,张妻就职于该项目部。
鸡西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秀永介绍,事发当天张喜军与朋友在家喝了3瓶半白酒和一些啤酒,随后驾驶这辆路虎车送朋友。送完朋友后回家途中发生车祸。
14时许,记者在鸡西市人民检察院驻第二看守所检察室内见到了正在接受民警讯问的肇事者张喜军。
身高在1.7米左右的张喜军身着橘黄色囚服,双手带着手铐,脚穿拖鞋,坐在凳子上接受民警审问。略显蜡黄的脸上,双眼眼袋十分明显,左眼眼袋部位还有青紫色伤痕。见到记者到来,张喜军显得有些不知所措。面对民警的提问,张喜军低着头,话语声音很小。讯问到最后时,他几乎是一言不发。
警方介绍,他们曾对张喜军进行了三次提审。第一次审问是在张喜军刚到派出所时,当民警询问其姓名时,张喜军想了几分钟才说出来。随后,张喜军便处于昏睡状态,直到6日凌晨2时许,警方见其意识稍清醒了些,便对其进行了第二次审问。清醒的那一刻,张喜军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好后悔。”随后对于警方的提问均保持沉默。在对其进行第三次审问时,张喜军却始终回忆不起当时撞伤人的关键过程。
责任编辑:侯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