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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年底退出佳木斯市区公交营运市场
2009-08-11 14:44:28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姜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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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1日讯 8日,佳木斯日报刊登了《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的通告。从中可以看出,佳木斯市公交事业将会发生重大改变和进步:曾为我市公交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中巴车年底将退出市区公交营运市场,明年我市公交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和无人售票的方式。

  据介绍,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主体发生过三次大的变化,即由国有、集体为主体阶段转变为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国有、集体、民营一起上的阶段,继而又转变为个体经营者占主导地位阶段。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运载车辆并用,这就造成了经营者之间争线抢客,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我市中巴车的经营基本是一家一户一车,经营者个人享受经营收益,这种经营方式曾在过去的时间里对我市公交事业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在经营中发生的抢时、抢客、中途折返、甩站、甩客等违规行为不仅造成了城市公共交通秩序的混乱,而且影响了我市城市形象,老百姓对此也深有意见。这说明这种经营体制已不适应时代和城市发展的需要了,必须要进行改革。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公共交通落后的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2008年7月份开始,市交通局公交办就着手《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多次征求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交企业、经营者代表、从业人员代表、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09年3月份,市交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交办等部门组成了考察组,先后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城市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并把他们的成功经验吸纳到了我们的《办法》中来。2009年5月1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筹办,市政府法制办主持,召开了《办法》的听证会,与会代表提出了50多条修改意见。

  据了解,《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佳木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的通告,明确了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市区内所有城市公交中巴车退出营运市场,逾期继续经营的,按无照营运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公司化运作的原则也得以明确,从一家一户经营到公司化运作,这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方式的重大转变,它的重大意义就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了争抢客源、争夺利益、违规违章等诸多问题。同时也调整了经营者与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突出了政府的调节作用;同时明确了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盲人和70周岁以上老人及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免费乘车,这就突出了城市公交的公益性特点;市民已渐渐习惯的无人售票方式也得以明确。

  市推进城市公交客运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退出公交市场的中巴车经营者将享受车辆折旧后残值加5万元的政府一次性补助,如不选择一次性补助,可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公交企业商谈确定具体的合作经营方式,首要前提是中巴车必须退出营运市场。

  据了解,为了确保《办法》得以顺利实施,市推进城市公交客运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详细的操作方案,对中巴车退出经营的程序以及申请再经营流程都作了详细的设计。对于退出营运市场的中巴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安置,市委、市政府将在就业和救助等方面给予照顾。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