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2日讯 8月9日,十省(市)城乡保障性住房交流活动在伊春市举行,来自北京市、天津市、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北省等十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城乡住房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据了解,近年来,伊春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确立了“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的发展战略,强化了森林生态保护,实施了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加速推进了林区经济转型,使伊春初步走上了生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之路。在城市建设上,按照“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发展定位和“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建设理念及“四区连片”规划模式,不断加大城市建设力度,努力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城市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先后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并被联合国有关组织授予“城市森林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范例——绿色伊春”和“世界十佳和谐城市”荣誉称号。近两年,通过棚户区改造工程,使林城百姓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今年将完成39238户196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在拆迁安置上,确定最低保障户型不低于50平方米,对于改造项目,将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我市还坚持棚户区改造与生态环境保护、平房建设、“三供两治”相结合,借助国家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实施,撤并林场所,让林业职工住上宽敞明亮的新房;对集中连片、条件较好的平房进行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总投资72.5亿元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20个项目的配套建设,到2012年,伊春将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8月10日至11日,林管局副管局长赵晓峰陪同与会人员到嘉荫县、汤旺河区、五营区进行了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