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日前,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5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抽样调查显示,7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收支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2.4%和11.1%。
调查显示,7月份全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696.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7.7%;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1.4元,同比增长13.5%。从事个体私营业人员与同期相比有所增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拉动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17.4元,同比增长13.8%,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的增长成为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7月份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738.9元,同比增长11.1%,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呈“七增一降”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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