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19日,哈尔滨市开始实施单位GDP能耗考核,将节能目标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这是记者在19日召开的哈尔滨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2008年,哈市先后实施了30个节能项目和20个环保项目,投资超过40亿元,万元GDP能耗实现1.316吨标准煤,比年初省里下达的指标多下降0.45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哈市万元GDP能耗1.310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53%。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哈市制定出台了《单位GDP能耗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区、县(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落实节能措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量化办法,相应设置节能目标完成指标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对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区、县(市)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暂停对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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