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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 竞争比例约为18:1
2009-08-24 09:04:54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9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工作将在29日和30日进行笔试。此次计划招考的484个岗位,共有8500人参加考试,竞争比例约为18:1,考生须在28日前打印完准考证。
据介绍,此次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29日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公共科目的考试,每科以100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30日分别进行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文化综合、民法学、专业综合考试:专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本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教育考试总分)×50%”的公式进行计算。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