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6日讯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哈尔滨市将以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问题较为集中的相关区为重点,集中开展违法建设小产权房项目的停工、查封、认定、处罚、拆除及善后处理,查处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阿城区、呼兰区)2008年1月1日以来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工程。据了解,哈尔滨市现有29处成片(栋)开发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程,共计144栋、150余万平方米。
据了解,国家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但是近年来,同其他城市一样,哈尔滨市近郊乡镇范围内出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开发商打着“农民集资楼”等名义建设出售商品房的现象,这类工程既未经审批又没缴纳各种税费,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与政策,扰乱了房地产开发市场,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昨天通过的《哈尔滨市查处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小产权房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保护好购房群众和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采取果断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联合查处、重点整治、严查严办,大干60天,按照停工、认定、拆除、处理、验收等五个步骤,对近年来哈尔滨市郊区和城乡接合部出现的违法开发建设小产权房问题依法进行集中查处。
《方案》明确,对占压道路、绿地、广场、农田、管线走廊等与用地性质不符或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无法进行纠正的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对经城乡规划和田土等部门认定不予拆除的小产权房按相应政策补交各种税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对参与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开发、设计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为遏制违法工程势头,各区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主体部门对违法工程施工现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封,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坚决管住。停工效果不好的采取停水、停电及拆除等强力手段制止。
据悉,8月底以前,各部门将对拟拆除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认定;9月15日前,对无法纠正的重大违法建设工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