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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四城市携手推进东北跨区域十大公共工程
2009-08-29 14:55:4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方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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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9日讯 根据昨天在第五届东北四城市(4+3)市长峰会上签署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联合宣言》,与会城市提出了共同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奋斗目标,商定携手共同推进东北生态宜居大环境的跨区域十大公共工程。

  《宣言》提出,与会城市将共同加快生态型宜居城市的行动步伐,在东北地区率先实现生态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到2020年,与会城市就业率保持在国内大城市较高水平,城市人均收入达到国内大城市较高水平,人文指标居于国内大城市上游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市民出行5分钟可到达公共绿地,初步形成城市外围的生态保护带和城区内部的生态隔离带。节能减排率达到国家标准,污水达标处理率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4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90%以上。绿色经济初具规模,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初步建立,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初步形成。各城市居民对所生活的城市普遍拥有自豪感、认同感和幸福感,对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满意度逐步上升,力争达到80%以上。

  《宣言》提出,各城市将携手推进东北生态宜居大环境的跨区域十大公共工程。即共同推进长白山、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区域森林保护及恢复工程;东北地区江河、湿地与矿山的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东北地区北水南调等城市水源工程;环保交通工具研发与推广使用示范工程;城乡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工程;大连、齐齐哈尔绿色农业带工程;哈大线及(4+3)城市间的快速铁路网工程;哈大线及(4+3)城市间的高速公路拓宽改造工程;东北(4+3)旅游共同体建设工程;东北(4+3)城市间公交、通讯、游览、就业、投资、信贷等同城化工程。

  《宣言》还提出共同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具体举措。与会城市在共同推进生态型宜居城市建设中,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把各城市的生态宜居建设纳入国家生态保护总体布局,并积极争取综合性的支持政策。建立协调协商机制,统筹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治。定期由各城市轮流举办生态宜居城市交流会议,提出共同推进项目,协调行动。各城市共同委托独立中介机构,不定期对各城市生态宜居城市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