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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318台车申请以旧换新 财政补贴资金陆续到位
2009-08-31 09:13: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辰
东北网8月31日讯 昨天,黑龙江省《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经10部门会签后正式下达,全省全面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318台各类大小型号车辆交至指定报废企业申请“以旧换新”,其中哈市车辆达58台(载客车达44辆,载货车14辆)。
按照黑龙江省出台的《汽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办法》规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车辆报废回收的有关信息,按规定及时对车辆进行解体,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以旧换新”车主需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购车发票和新车登记证书等证明、凭据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
目前,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已于10日正式开通,黑龙江省财政补贴资金也将陆续到位。按照规定,黑龙江省各市商务、财政、环保部门要设立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集中为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申请“以旧换新”车主需在各地市联合服务窗口建立后,备齐相关手续申领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