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8日,绥化市人民政府在兰西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处置南山水利工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通报说明。记者在会上获悉,经大量侦查及调查,此案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白俊才、毛寿增等27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董小凤等涉案骨干成员39人被刑事拘留。
据专案组副组长、绥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鄢有强介绍,截至9月7日,公安机关已经刑事拘留董小凤、张义海等涉案骨干成员39人,白俊才、毛寿增等27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将在法定期限内对已抓获的涉案犯罪嫌疑人陆续报捕。
“在抓获和批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公安机关还依法冻结、扣押了一批赃款赃物。”鄢有强说,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冻结非法资金400余万元;依法扣押南山水利工程公司一批建筑物、耕地、林木、车辆、机械设备及基础设施,价值若干;依法扣押其他犯罪嫌疑人在哈市、绥化市及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北海市等地1100多平方米的房产。
据了解,自7月30日至8月10日,专案组在哈市设立了8个调查取证登记点,同时也接待了阿城、大庆、绥化等地的部分投资群众。
在会上,专案组还就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了解释,鄢有强说,白俊才、董小凤等人以开发建设相关项目为由,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也使众多投资群众受到严重经济损失,应该依法受到惩处。从法律意义上讲,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一种违法行为,投资者的行为也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虽然法律对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者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绥化市政府从保护投资群众切身利益出发,要求公安机关最大限度追缴涉案财产,最大限度地为广大投资群众减少损失。”
鄢有强说,经绥化市公、检、法三机关决定,对于所有曾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者,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如实上交非法所得及收益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不予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于下一步的具体工作,鄢有强介绍,将加大追捕在逃人员,加大追缴涉案资金,尽快全部查清每名投资群众的损失底数。相关部门将对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由绥化市和兰西县两级政府组织进行招商引资,尽最大努力把可行项目盘活或变现,尽最大努力为投资群众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