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5日讯 (记者 高长利) 记者从群力开发办了解到,“群力新区”商标已成功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认证,成为群力新区的专属商标。自此,群力新区的商标使用将受到《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保护,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据了解,两年多来,群力大力实施“四个先行”战略,实现了新区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基础配套功能不断增强,人气快速聚拢,高端产业迅速聚集,群力品牌日益唱响,综合竞争实力稳步提升,新区发展的崭新形象日益展现,现已成为哈尔滨上升最快的品牌。
随着群力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其品牌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群力开发办于2009年1月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了“群力新区”商标注册,共申请10个类别的注册,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会计、审计、绘制帐单、帐目报表、税款等财务相关项目;不动产管理、不动产出租、保险、代管产业、担保、金融管理及服务等相关项目;商品房销售及建造、建筑施工监督、管道铺设和维护、室内装潢、清扫街道、照明设备、车辆服务站、娱乐体育设备的安装和修理等项目;电视、广播、无线电、新闻社、通讯社、有线电视、电话、移动电话、电子公告牌服务等项目;观光旅游、旅行社、安排旅游、停车场服务、车库、停车位、水电服务等项目;艺术品装框、雕刻、水和空气净化、废物和垃圾的回收等项目;公共游乐场、文娱活动、音乐厅、组织展览、研讨会、学校(教育)、图书馆、文字出版等项目;建设项目的开发、室内装饰设计、地质调查、地质勘探及研究、艺术品鉴定、书画刻印艺术设计、无形资产评估等项目;旅游房屋出租、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等项目;植物养护、风景设计、花卉园艺、庭院设计、风景布置等项目。
目前,“群力新区”商标获得注册认证,意味着群力开发办自2009年3月后拥有“群力新区”的商标独家使用权,并享有商标和品牌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