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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室温拟全天候高于18℃ 呼吁从“温”到“暖”
2009-09-18 10:34:5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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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8日讯 就“关于提高居民供热温度设定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征询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保障民生,改善居住条件,黑龙江省拟将“居民居室内六时至二十一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他时间不得低于16℃”,调整为“供热期限内,保证居民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8℃”。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中了解到,城市居民关于提高法定最低温度的意见比较集中。针对这一情况,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供热期限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居室内温度不低于18℃,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当保证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热。”

  昨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消协、省供热协会等各界人士对此纷纷表达意见和建议,“提温”、“不间断供热”成为热议话题。记者对部分供热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提温”的可行性与存在的问题。那些仍居住在分时供暖,冬季室温达不到18℃的居民,也表达了热盼这个冬天从“温”到“暖”的心情。

  社会各界谈“提温”

  “提温”有助于小锅炉退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田建军:现今,冬季室内温度达到舒适的标准。但要考虑到,原热费的计量标准在16℃左右,如果提高到18℃,供热企业的压力将加大。“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应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热保证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18℃”,使分段供热的小锅炉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换个角度说,这也利于环保。

  建立第三方供热投诉渠道

  省消协于伏龙:如果供热不达标百姓去哪儿投诉?要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和标准。原始的维权只能向法院诉讼,时间长、成本高,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第三方投诉渠道,进行监督,问题才可能得到有效解决。

  确定供热不达标处罚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郭长军:责罚相适应,达不到18℃,该怎么办?因此,法律刚性有待加强,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处罚可操作性增强了,执法力度才可能体现。“有条件的供热企业保证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热”提法缺乏必要的约束力,或要求供热企业必须24小时供热,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重新确定提法。

  达到18℃有一定难度

  哈工大教授方修睦:人的舒适温度标准为23℃,很有必要把供热温度从16℃调整到18℃,从设备、技术等方面看,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不赞同24小时不间断供热,因为从运行角度看,锅炉应有间歇性,部分企业的锅炉吨位小,达到18℃有一定难度。

  供热企业成本将增加

  省供热协会刘秀玲:16℃提高到18℃,温度增加不多,但供热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增加不少,特别是部分老国有企业的集中供热成本压力加大,设施改造跟不上,建议政府增加供热基础设施的投入。

  统筹考虑热企“提温”能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王旭:现在哈市供热企业有千余家,锅炉型号繁多,如果24小时不间断,除集中供热外,吨位小的锅炉都不具备条件,因此需统筹考虑供暖企业现实存在的问题。

  防止增温带来热费上涨

  省政府法制委时鹏远:应赋予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保证其监督各供热企业必须达到18℃的要求。同时,需注意把好事办好,供热单位增加的成本,应积极寻求其他渠道进行消化,防止由此带来新一轮热费上涨。

  “提温”的五大理由

  ●与“国标”一致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要求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普通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设计温度应当不低于18℃,在此情况下,最低温度16℃的规定已经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

  ●群众呼声强烈

  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活动回收的用户调查问卷中,认为理想温度为20℃以上的占83.1%,认为理想温度为18℃-20℃的占12.2%,认为理想温度为16℃-18℃(含18℃)的占4.7%。

  ●经验证实可行

  1996年8月出台的条例规定,居民居室温度昼夜不低于16℃,2005年4月重新制定时,将这一温度进行了小幅调整,即将全天部分时段(15个小时)提高到18℃。从实施情况看,得到了广大供热企业的接受和执行,运行平稳。因此,这次修正,也采取审慎的态度,只进行小幅调整,即将上次修订未提高的部分时段(9个小时)提高到18℃,按全天24小时平均,仅提高0.75℃。

  ●集中供热加快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目前,全省集中供热率已达50%左右,按照省政府“三供两治”工作目标,集中供热率到2010年达到65%,到2012年达到69%。从目前供热现状看,黑龙江省居民供热面积80%以上已达到全天24小时在18℃以上,这都是提高规定温度的基础。

  ●参照其他省市

  2004年的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和2005年宁夏自治区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以及北京市供热办法(草案)均规定供热最低温度为18℃。

  热企:小锅炉压力大

  全省拟提高供热室温,供热企业有何想法?哈物业供热集团香坊供热公司安埠分公司杨洪涛经理认为,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18℃,作为集中供热的锅炉房,在技术上不存在问题,只是会在燃煤、水电、人工方面增加企业成本,“不会是个小数”。一旦提高了最低温度,锅炉相对工作时间提高,会影响使用寿命。

  今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到65%。仍然有35%的分散供热形式,特别是存在很多小锅炉。对此,龙房物业供暖公司董事长刘焕友认为,因为同集中供热24小时供热形式相比,小锅炉房是每天分几次烧炉,一旦提高2℃,锅炉运行时间将增加几个小时,也易产生安全隐患。

  市民:希望再热乎些

  市民王女士哄着不到一周岁的女儿说,有了孩子后,每两个小时要喂一次奶,半夜停热后,屋子温度一下子就下来了,后来买了个电暖器,24小时烘在孩子的床边,宝宝裹得里三层外三层。为了孩子,真是希望冬天供暖能延长一段时间,再烧得热乎点儿。

  在一家设计公司上班的刘先生说,他很多时候到家已是半夜一两点,屋子里冷冰冰的,冻得睡不着。家中室温每天19时左右能达到十八九摄氏度,22时以后越来越冷。

  72岁的李大爷卧病在床3年,儿子儿媳说,老人一着凉就“尿床”,铺的棉褥棉毯一不留神就湿漉漉的,电褥子也成了隐患。如果供暖温度升上来,老人也可以少遭点罪。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