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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东北网记者 赵海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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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会现场。东北网记者 赵海摄 |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克服林情复杂、林地经营效益不高、农民对林业依赖程度较低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到目前,完成了全省统一组织的集体林资源调查任务,已完成林改面积603万亩,发证面积406万亩,清理过去承包合同13万份,面积达382万亩,调处林权纠纷183起。一些地方呈现出强劲推进态势,行动迅速的佳木斯市、齐齐哈尔市等地今年将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任务,其他地市今年有望完成主体改革工作量的50%,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3年完成我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初具成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经营主体地位,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林业生产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潜在生产力得到迸发。造林由靠政府推动的“要我造”转变为政策拉动的“我要造”,选好苗、种活树、育成林成为农民群众的自发行为,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绥化市等地与改革前相比,林改范围内造林面积大幅增加。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