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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第三季度食品抽样检验显示白酒不合格率28.6%
2009-09-26 15:19:5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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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讯(记者 顾硕)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中秋佳节,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四家检验机构,自2009年8月下旬起在全省13个市、地组织开展了以中秋月饼为重点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通报如下:

  本次抽样检验食品有:月饼、乳制品、白酒、啤酒、酱油、味精、醋、饮用水(瓶装)、蜜饯、肉制品、儿童膨化食品、面粉等13个品种,共抽检571个批次,其中合格491个批次,不合格80个批次。不合格食品中,月饼不合格率4.8%,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超标;白酒不合格率28.6%,主要问题是酒精度或总酯不达标、个别产品添加甜蜜素;蜜饯不合格率13.3%,主要问题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膨化食品不合格率26.7%,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酱油不合格率14.3%,主要问题是产品氨基酸态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达标;肉制品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产品蛋白质不达标、淀粉超标、食品标签不合格。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对本次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中存在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问题依法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