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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9月1日早上,在哈尔滨香坊区黎明乡双榆树村,村民发现一名15个月大的女婴身受重伤躺在路上,疑被车辆刮倒并拖行导致受伤。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调查取证,9月29日,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的经过以及责任作出了认定:伤者佳佳是被接送其姐姐的送子车撞倒并拖带316米后落地,导致受伤。送子车驾驶员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伤者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
警方回放事发经过
29日14时,哈市交通管理局动力交警大队召开了此次交通事故的认定通报会。警方公布了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2009年9月1日6时42分,李新驾驶黑AFW908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哈市香坊区黎明乡双榆树村沿村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郭连君住宅门前处,停车接学生上车。佳佳的姥姥房庆英送大外孙女到门口上送子车,小外孙女佳佳跟在后面。老人将大外孙女送上车后,转身找小外孙女佳佳,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当时房庆英以为佳佳自己跑回了家,就急忙转身回家去找佳佳,没想到这时悲剧就在老人的身后发生了。当时佳佳正好站在面包车前面玩耍,由于驾驶人李新未看到车前的孩子,导致车辆启动后将佳佳撞倒、并拖拽了316米后落地。李新未能发现事故的发生,驾驶肇事车辆驶离事故现场。
事发后10多分钟,家人才在距自家300多米的同村杨某家门前找到了血肉模糊的佳佳。省医院脑外科医生介绍说,事故造成佳佳额头部大面积皮肤缺损,颅骨碎裂外露,情况十分危险。
两处监控锁定肇事车
由于事发地点没有目击证人,交警部门立即调取了周边单位的监控录像。经过勘查认定,事故的第一现场是在郭连君家门前,第二现场就是佳佳被拖拽300余米后落地位置——同村的杨某家门前。第一现场附近的某牌匾厂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间段内共有李新驾驶的黑AFW908号微型面包车及其他两台车辆经过;第二现场附近的某印刷厂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间段只有李新驾驶的黑AFW908号微型面包车从此经过。
警方对三台车辆逐一排查后,在黑AFW908号微型面包车上发现了明显的擦蹭痕迹,同时提取了车辆底盘上的微量物证。经鉴定机构证实,车上提取的微量物证与受伤女婴衣物相吻合,因此确定肇事车辆就是李新驾驶的黑AFW908号微型面包车。
司机不知情不属逃逸
据哈市动力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赵宪龙介绍,事故发生时,佳佳在车前玩耍,而李新坐在驾驶室内根本看不到车前的孩子,导致车辆启动后将女婴撞倒并拖拽致重伤的交通事故。李新属瞭望不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而佳佳在道路上玩耍时,没有监护人对其看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事发后,李新没能察觉事故的发生,驾车离开了现场。由于事发经过驾驶人并不知情,所以驾驶人未构成肇事逃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人李新违反了第22条第一款,是导致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而佳佳因无监护人看管上路玩耍,违反了第64条第一款,是导致事故的又一原因。最终,交警部门认定李新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佳佳的监护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肇事车主和受害者家属对交警的责任认定都没有意见,当场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双方将会就赔偿事宜进一步协商。
孩子父亲不想再追责
在动力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肇事送子车的驾驶员李新,他与伤者是熟识的邻居。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李新也十分内疚:“今天上午我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孩子,孩子很可怜。可我当时真不是有意的,我丝毫不知道孩子在我车后面拖着。”李新表示,愿意以积极的态度配合伤者的治疗,让佳佳早日恢复健康。
“不到一个月,事情就调查清楚了,我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落了地。”佳佳的父亲欣慰地告诉记者,只希望孩子早日恢复健康,并不想追究肇事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