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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与京沪闽等省签订水稻购销合同及协议585万吨
2009-10-13 08:54:0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史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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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随着今秋黑龙江省水稻的收获,“龙江水稻”受到外埠粮食销区青睐,目前黑龙江各级粮食部门与京、津、沪、苏、浙、闽、陕等省市区签订今年产水稻(含大米)粮食购销合同及意向性协议达585.4万吨。

  据省粮食部门介绍,我省水稻的品质不断地得到国内各地认可,外销数量呈逐年增加势头,市场出现需求旺的局面。今年秋季粮交会上,原来与我省没有合作关系的宁夏、青海等省市都与我省签订了水稻合作协议,从而扩大了“龙江水稻”销售范围。晋、冀、鲁、豫、陕、甘、川、渝、滇等中、西部地区都将我省稻米当作交易的“主角”,今年我省水稻成交覆盖面明显超过往年。

  据了解,国家连续出台水稻销售保护政策,今年再次提高到0.95元/斤,从而提高了我省水稻市场“身价”,我省连续两年执行运输补贴政策,即对外运数量累计超过5000吨的给予运输补贴,其中铁路直达的补贴120元/吨,铁水联运的补贴280元/吨;从今年开始,我省全面执行了水稻良种补贴,每亩稻田补贴10元。一系列的托市政策,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种稻积极性,同时也吸引了南方客商入市收购的积极性,使我省水稻价格持续走高。在今年7、8月间,我省各品种水稻收购价格不断上涨,优质水稻价格达到1.8元/斤,稻米加工及外运增加。在新稻大量上市之前,去年水稻走势也十分强健,10月10日在国家临时存储粳稻竞价销售交易会上,我省2008年粳稻计划销售3.13万吨,实际成交3.03万吨,成交率96.81%,最高成交达价2240元/吨。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