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4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7年度特殊慢性病复检补检工作将在20日再次启动,凡在2007年度参加并通过当年度特殊慢性病体检鉴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希望继续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但至今仍未复检的,均可在20至22日的3天中,到指定医院补检。
据悉,哈尔滨市2007年度通过审查取得特殊慢性病补贴的医保患者,今年需要参加复检,但部分参保患者一直未及时进行复检。市医疗保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办。不参加复检的,第4季度起将取消其特殊慢性病补贴待遇。
据介绍,补检时,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等,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或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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