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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年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
2009-10-15 19:19: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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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5日讯 (记者 高长利) 记者从15日召开的黑龙江省纪念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周年暨全省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省森林资源监督机构20年来共查处和批转各类举报案件上13263起,累计收缴木材228.6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副省长吕维峰出席会议。

  1989年,林业部派驻省森工总局成立了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1991年,将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扩大到派驻黑龙江省;2003年,增加对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督职能;2008年,增加了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监管职责;2009年,国家林业局决定濒管办哈尔滨办事处同黑龙江省专员办合署办公。目前,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除负有森林资源监督职责外,还承担征占用林业用地初审、新增林业资金稽查、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等项管理职责。

  森林资源监督机构成立20年来,严格执行“三总量”管理,坚持不懈地开展监督检查,防止超限额采伐行为发生。仅省专员办对省内森工企业局和市县“三总量”检查,累计检查112个单位,检查发现超计划生产木材达41.7万立方米,使超限额采伐的问题得到遏制。

  全省各级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林政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查处了包括尚志市乱占林地案、孙吴县毁林开垦案、嫩江县毁林开垦案等在内的一大批林政案件。据不完全统计,20年来共查处和批转各类举报案件上13263起,监督、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件5600多起,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案件7400多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会议还表彰了长期以来为全省森林资源监督以及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省森工总局驻伊春林区专员办等100个先进集体、左焕玉等100名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