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 “当我们正准备为身亡的捐献眼角膜者摘取眼球时,经常会遇到其家属的阻拦,致使手术无法实施,眼病患者无法医治。”哈医大一院眼科医院院长、黑龙江省眼库主任刘平感慨地说。为了满足市民生前捐献遗体和眼角膜的心愿,帮助患者合法取得他人的器官和眼角膜,《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20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据了解,该《条例(草案)》积极鼓励市民捐献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者的亲属可享受特定医疗优惠。
再排60年才能等到角膜
省卫生厅厅长李斌在对《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指出,目前全省每年大约需要遗体1500例,但从2000年至今只实现捐献63例。而目前,我省约有因眼角膜致盲患者2万余人,其中,多数是可以通过角膜移植手术重获光明的。
据介绍,我省眼库成立十年来,至今成功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仅400例左右。目前,我省眼库的眼角膜库存为零,约有6000多人等待做眼角膜移植手术。而现在,每年只能提供100人左右的眼角膜,按照这个时间计算,目前排在最后一名的患者要排60年才能等到眼角膜。
虽然影响遗体和眼角膜捐献的原因很多,但没有法律依据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短期国家不能出台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捐献者亲属享医疗优惠
《条例(草案)》首先明确了遗体和眼角膜的捐献原则,捐献人的意思表示、捐献行为、人格尊严以及遗体受社会尊重和法律保护。同时,眼角膜捐献人的近亲属临床使用眼角膜,可按省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享受医疗优惠。利用完毕的遗体,由接受机构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后妥善处理。
在法律责任条款中,《条例(草案)》规定:改变遗体和眼角膜用途,以任何形式买卖捐献的遗体和眼角膜或者用于商业活动的,处以违法所得八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吊销其执业证书;对接受机构,取消其接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