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司法公正
东北网10月21日讯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高长利) 20日上午,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指出,200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领域,狠抓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中说,200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行使抗诉权,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依法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708件,法院再审审结1975件,再审改变率为74.8%,监督纠正了一批错误裁判。依法查办裁判不公案件,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依法查办审判和执行人员涉嫌受贿、枉法裁判等线索148件162人,有35名审判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113名审判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省检察院督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1件,全部得到及时准确办理,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介入诉讼环节,努力拓展监督领域,将检察监督扩展到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全过程,开展了同步监督、执行监督、督促起诉、调解监督等工作。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建立息诉工作档案。2004年以来,通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3570件不服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得到息诉,占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总数的34.2%。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办案力量,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监督能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并及时报告人大交办、转办的案件,积极争取法院的理解和配合,切实增强监督效果。
报告指出,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与法院的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