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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征集新兵11月1日起 今年征兵向高校应届生倾斜
2009-10-23 09:42:11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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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3日讯 10月22日,大庆市召开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标志着大庆市新兵征集工作即将开始。

  据了解,新兵征集任务分配以各地人口为基数,兼顾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公民素质和文化教育等情况,今冬,大庆市征兵任务数预计与去年相当,但具体人数尚未确定。

  不过,征集对象、范围、年龄、条件等已经确定,11月1日,征集工作将正式开始。

  应届毕业生是重点

  今年是国家深化征兵工作改革,推动征兵工作发展的关键之年,所以,在去年基础上,对征集对象进行了调整。

  各级各类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是征集重点,其中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同时,征兵工作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在县(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然后再征集高中学历青年。

  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县(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学历青年,然后再征集初中学历青年。

  本科、大专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如果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也可批准入伍。

  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符合条件,也可以批准入伍,但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允许复学。

  征集新兵年龄,男青年18—20岁,高中学历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专生年龄可放宽到23岁,本科放宽到24岁。

  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适龄青年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村委会报名,经政治审查、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新兵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计算。

  11月1日正式征兵

  11月1日,征兵工作正式开始。

  县级兵役机关负责组织对基层推荐、资格审查合格的预征兵对象进行体检、政审、公示;对体检、政审都合格的预征对象,组织审定新兵。

  12月10日,开始运送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高校毕业生入伍享优惠

  据了解,根据国家政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四大优惠政策。

  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l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