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4日讯 23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了让市民住上“暖屋子”,哈市下发了相关供热通知,要求在今冬供热期期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供热单位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
通知要求,供热期内,供热单位要全面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服务电话、单位名称和具体负责人,实施规范化服务,快捷、迅速解决居民投诉问题。
此外,所有供热单位都要把搞好供热作为第一要务,承担起保证供热安全运行、保证供热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坚决杜绝弃烧弃管、把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哈市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机关事业单位热费,落实供热保障金问题。对有钱不交、搭车用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恶劣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引导全社会树立依法供热、依法交费的观念,努力营造积极缴纳热费和“谁交费谁受益”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侯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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