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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免费为64万人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2009-10-27 09:29:29 来源:东北网  作者:龚南红 郝军 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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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6日讯 (龚南红 郝军 记者 杜筱)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减少特定人群中暴发疫情的发生,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黑龙江省将免费为64万一线医护人员、铁路民航职工、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接种甲型H1N1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要求有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

  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国家下拨黑龙江省的第一批疫苗64万剂,日前已经由省卫生厅调拨到全省13个地市,近日各地将组织实施“甲流”疫苗预防接种。黑龙江省卫生厅已经组织专家制定了《黑龙江省2009年~2010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技术方案》,同时成立了省级技术指导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疫苗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如一线医疗卫生服务、铁路、民航等;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禁用人群为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等。

  方案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调查诊断、补偿等工作,妥善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高于预期或呈明显聚集性分布、出现格林巴利综合征及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患、出现死亡或残疾等严重事件、发生群体性反应或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等情形之一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紧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接种叫停工作。

  方案规定,2009年11月10日前,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完成第一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今年年底前和明年一季度末国家还将分两批调拨我省一定数量的“甲流”疫苗。以后批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时间另行通知。

  附:禁用人群(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3)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卡那霉素、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6)年龄小于3岁者;(7)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疫苗接种对象、禁忌、注意事项等详见疫苗说明书。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