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两天前,哈尔滨市道里区多部门联合展开集中拆违行动,依法拆除了位于市郊的三处九栋小产权房,面积共14600余平方米,案值上千万元。其中一栋是已经交付使用的七层楼房。
一次就拆除了上万平方米的违章建筑,可谓战果辉煌。然而对这一消息,笔者却且喜且忧。
喜,是为有关部门雷厉风行的作法叫好。建设小产权房等违章违法行为,偷逃税款,滥用土地,破坏城市整体规划,扰乱房地产经营秩序,所以必须打击惩治。不管是谁建的,也不管建到了什么程度,只要是不合法的,都应坚决拆掉,恢复土地原貌,这是“必须的!”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执法强大的震慑作用,扼制当前私建滥建小产权房的不良势头。不久前,武汉市就对一国有企业在建的20层大楼严厉查处,因为该建筑只审批了12层,属超高建设,执法人员拆除了超出审批的8层楼,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不过,在叫好的同时,我们也不禁有些惋惜。上千万的房产刚刚建成,用了那么多钢筋水泥构筑而成,又耗费了多少人力,就这样在铲车的轰鸣中变成一堆碎砖烂瓦,成了违法行为的牺牲品!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大了?而且,除了建,拆的过程也耗费了政府大量的行政资源。
那么,这种浪费是不是无法避免的呢?
在这里,我们需要反思两个问题。其一,为什么执法部门没能早一些制止违建行为,而不是等大楼封顶甚至进户了才去“秋后算账”?武汉拆楼事件发生后,许多网友也提出了类似的疑问。因为非法建设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从挖地基到交付使用,有的甚至要持续近一年。如果在进行中,就被管理部门发现并介入,拿出比“叫停、贴封条、下约谈通知”等更有效的手段来予以制止,巨额损失也许就不会产生了。
其二,为什么一些单位和个人罔顾法律法规,不听劝阻,顶风滥建?就是因为某些人曾在这方面尝过甜头,在把“生米做成熟饭”之后,有关部门并未严格依法行事,而是将错就错,以“罚款补足手续”等方式进行处理,交钱了事。于是其他人也纷纷效仿,助长了私建风气。武汉市的那家违建单位的负责人就坦言:建之前就已经把罚款准备好了,只是没想到这次查处得这么狠!可见,私建滥建现象屡禁难止,与个别管理部门的软弱和执法随意不无关系。
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期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必然导致后期纠错成本和难度的增加,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拆违“战果辉煌”固然可喜,但由此暴露出的城市管理中的问题更应引起重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在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上不断探索,建立起长效机制。一方面,继续“狠”下去,有错必纠,持之以恒,而非心血来潮,只抓“倒霉的”;另一方面,把管理关口前移,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执法成本。什么时候拆违的面积越来越少了,甚至无违可拆了,也就说明我们的管理真的提升到一定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