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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查高速路违法停车行为 不设警示牌罚款200元
2009-11-03 10:42:33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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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2日凌晨,一台微型货车在哈大高速公路上停车更换轮胎时没设警示标志,被交警处罚200元。据了解,1日起,全省开展预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高速公路停车不开应急灯或不放置警示牌是重点整治的内容。

  2日4时许,哈大交警大队巡逻交警看到一台微型小货车停在路边,一名男子正站在左后轮位置更换轮胎,该车在夜色中既没有开应急灯,也没有在车后安全距离放置警示标志。司机称车上有三角反光牌,因为换个轮胎也就10多分钟,自己嫌费事就没在车后放,也忘开应急灯了。交警将开启警灯的警车停在货车后面,以提示后方来车,对司机批评教育后,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副支队长王少华提醒,在高速公路停车,无论白天还是夜晚,都要在车后安全距离外放置警示标志,并开启应急灯,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停在路面上,司机在完成提示后方车辆工作后,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从即日起,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开应急灯或不放置警示牌停靠,交警部门将依法罚款200元。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