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5日讯 (记者 杨禹)记者4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环保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发布招考公告,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垦区环保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具体人员情况与需求,制订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环保系统所属9个环境监察大队和9个环境监测站,分布于农垦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等地,属于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机构、编制由农垦总局管理。具体履行本分局辖区内的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工作,人事关系由农垦总局人事局和垦区环保局人事科管理。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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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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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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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红兴隆环境监测站采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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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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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环保及相近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能适应艰苦环境污染采样工作条件,限定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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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牡丹江环境监测站采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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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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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环保及相近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能适应艰苦环境污染采样工作条件,限定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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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牡丹江环境监测站监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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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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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历,具有干部身份,环保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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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北安环境监测站采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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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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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环保及相近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能适应艰苦环境污染采样工作条件,限定为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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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齐齐哈尔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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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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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本科学历,财会专业,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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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条件。
(三)热爱环保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省人事编制网发布招聘计划。
(二)报名
1、应聘人员持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具备特长等),身份证、学位、学历、职称等证书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垦区环保局人事科报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否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人选,通知其参加考试。
3、笔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由招考工作小组拟定试卷,统一组织考试。面试的重点内容是: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素质。考试时须携带总局人事局颁发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人选确定及公示
考核小组依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人员,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6、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正式录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5日至2009年11月10日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垦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26—1号
联 系 人:甄宏
联系电话:0451-55199537
七、组织领导
由总局人事局、纪检委、环保局组成农垦总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此次招考工作进行领导。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