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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解读 院士给100万元安家费
2009-11-06 11:00:31 来源:大庆日报网络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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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6日讯 11月3日,大庆市召开了人才科技大会,出台了《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按照《暂行规定》,我市将有计划、有目标地引进符合我市接续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就其中的优惠政策回答了日报记者的提问。

  什么样的人才是我市引进的重点并享受优惠政策?

  依据大庆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市里将编制《大庆市年度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向社会公布。符合《目录》要求,由我市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人才,经评估,其科研或技术成果能解决我市重点产业发展中的难题,或者能带动引领某一产业、项目发展,并能在大庆实现产业化的,给予优惠政策。

  引进的人才可享受哪些特殊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给10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8000元的学术补助。对引进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才,给7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5000元的学术补助。对引进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给50万元安家费。这些人才由用人单位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引进人才的科研项目获国家部委经费资助的,按1:1的比例给予匹配。以上人才和下面即将提到的领军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以柔性流动引进,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相应待遇。对引进的国内国际知名文化艺术类人才,在大庆注册文化艺术工作室或公司,进行文化艺术创作,并进行文化艺术普及推广的,每年提供不低于12万元的工作、生活保障资金。对引进的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211”工程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进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可免于笔试;进入企业的,其人事关系、档案可由市人才中心免费代理。

  大庆市将重点引进哪些海外人才?有什么特殊的政策扶持和待遇?

  按照《暂行规定》,我市将重点引进领军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即在海外学习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工作三年(五年)以上,并是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且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科研成果或项目;或在国外拥有科技含量高、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独立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技术成果,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市场潜力,其科研、技术成果或项目能在大庆产业化的高层次人才。对引进的领军型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合同期内免收租金。对具有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贷款担保。

  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哪些政策和待遇?

  引进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人才,可不受编制限制,在以后自然减员中冲抵,其家属子女可随迁落户。允许重新建档,工龄连续计算。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