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大庆一信用社储蓄员“偷”储户480万 购房买车炒股
2009-11-10 14:54:51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孙玉红 尹淇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10日讯 一名信用社的储蓄员,利用职务之便,将12名储户存款折上的480万元“偷”走,用来结婚买房、买车、炒股,住高级宾馆等挥霍。然而,这名假大款只潇洒了不到16个月,就露馅了,被红岗警方抓获。

  “我们单位的储蓄员郝明(化名)多次挪用储户资金,数量不小……”2009年2月21日一早,我市某信用社主任姜某急匆匆来到红岗分局报案,请求警方介入调查。

  接警后,红岗分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刑侦三队队长韩志冰负责立案调查。侦查员随即向该信用社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请求派员协助调查;随后,侦查员又找到郝明谈话,并暗中对其控制,以防其逃跑;随后,侦查员根据郝明经手的业务,调取活期储户的交易明细。经过3天的查证,发现有4个活期账户的资金被多次挪用。

  掌握了证据,侦查员开始对郝明展开审讯。起初,郝明百般抵赖,关键时刻,侦查员抛出证据,让郝明低头认罪。交代了那4个账户的10万元钱,是他做的“手脚”。

  初战告捷后,侦查员乘胜追击,将郝明带回分局继续审讯。在强大的政治和心理攻势下,郝明缴械投降,交代了从2007年10月份开始,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2个活期账户上的资金共计480万元。

  “看到别人出入高级宾馆、吃海鲜大餐、穿名牌,就感到心理不平衡。”郝明坦言,他每天都接触储户的账户,看到那么多钱,再加上一些酒肉朋友很潇洒,尤其是眼瞅着要结婚了,可囊中羞涩,就萌生了邪念。就这样,不到16个月,郝明挪用侵占储户资金高达480万元。

  “现在很后悔,不该那样蔑视法律呀!”10月7日,接到法院判决入狱的法律文书,郝明流下悔恨的眼泪。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