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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批10名警务人员在哈尔滨接受飞行驾驶技术培训
2009-11-12 19:00: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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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协议》签订现场。东北网记者 李博摄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军生接受记者采访。东北网记者 李博摄
中航工业哈飞董事长、总经理曲景文接受记者采访。东北网记者 李博摄
  东北网11月12日讯 (记者 李博) 12日,中航工业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与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在哈尔滨签署《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协议》,我国首批公安部选送10名警务人员将在哈尔滨接受为期13个月地面预习和飞行实践的正规飞行驾驶技术培训。

  据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军生介绍,目前我国在警务航空方面,警务飞行人员尤其是警用直升机飞行人员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警务人员驾驶直升机在空中巡逻、缉私禁毒、反恐防暴、抢险救灾、消防灭火、医疗救护、抓捕逃犯、疏导交通、处置突发事件和保障各类大型活动,警务航空作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治安需求的不断变化在我国已是势在必行,组建和发展中国警务飞行队也将成为必然趋势.

  陶军生介绍说,此次接受培训的学员目前正在中国民航大学学习飞行理论知识,2010年3月1日将在哈尔滨开始为期13个月的地面预习和飞行实践的正规飞行驾驶技术培训,此次仪式的签订也开启了我国警用航空飞行人员培训的先河,陶军生说,以后会陆续有第2批、第3批、第4批国家警务人员接受此项培训,从而填补我国警务直升机飞行人员短缺的现状,促进我国警务航空的发展。

  中航工业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具有直升机飞行员培训能力的培训机构,中航工业哈飞董事长、总经理曲景文在采访中表示,做为航空培训的朝阳领域,哈飞飞龙公司会担当起直升机飞行员培训的社会责任,希望通过此次的合作不断摸索,为整个航空业、警务航空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据介绍,1993年12月,武汉市公安局购置了第一架警用直升机,之后大连、广州、郑州、南京、北京、上海等十余个省市的公安局也相继成立了警务航空队,2003年,警用直升机正式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目前,我国已配备各种警用直升机近30架。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