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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学生优先就业见习
2009-11-17 09:27:3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东北网11月17日讯 记者从市人才服务局获悉,哈尔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实施意见于近日出台,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安排见习,被见习单位正式聘用的毕业生,其见习期可作为工龄连续计算。
据介绍,凡具有哈市户籍、近三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从未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为6—12个月。其中,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校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岗位。市或区、县(市)人事部门将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就业见习基地开展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洽谈对接活动。凡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县(市)人事部门报名登记,或直接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
据悉,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将由就业见习基地和各级政府提供不低于8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就业见习基地与见习高校毕业生双方协商确定。在见习期满后对见习高校毕业生将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到市或区、县(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见习证明》,可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依据之一。就业见习基地可优先聘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就业见习基地正式聘用的,用人单位将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签劳动合同,见习期间可作为工龄连续计算。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