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8日讯 能否按时全额拿到工资,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11月17日,记者从全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今后,牡丹江市将通过推行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明确工资支付责任、完善工资保障金制度、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等五项措施,进一步解决好牡丹江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据介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设上,牡丹江市将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并将建筑及其他行业中曾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联合工商、建设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封存或扣押财产。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将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在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上,牡丹江市明确规定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上,牡丹江市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纳保障金,对逾期不缴或不补齐的,建设部门将对其在建工程予以停工、竣工工程不予验收。
此外,牡丹江市还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明确规定招用农民工的建筑工地要向农民工明示本人签字领取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内容。同时,牡丹江市还将全面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评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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