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签了就业协议一个多月便找到学校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希望毁约重新申领就业协议。理由是当初为“保底”先签约,现在找到了更理想的工作,所以要求毁约。据了解,签约后要求毁约的学生数字正在上升。
小赵是哈市一所“211工程”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0届毕业生,一个多月前,在校园专场招聘会上,他与沈阳一家知名IT公司签约。但是签约后,他并没有放弃继续找工作。近日小赵接到了深圳一家IT公司的录用通知。小赵找到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想重新申领一份就业协议,因为他准备与原单位毁约,并声称赔偿3000元违约金。谈到毁约理由,小赵说,当初早早签约只是为了“保底”,新公司提供的发展前途和薪资待遇他更满意。小赵的要求没有得到批准,根据学校的规定,他必须先向校方提供原单位的拒收通知才可重新申领新的就业协议。
记者从哈市多所高校了解到,像小赵这样持有先“保底”签约再择业想法的应届毕业生不在少数,一些热门专业的毕业生提出违约的比例较去年有所上升。
据了解,毕业生毁约的理由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工资待遇的差异;其次是工作地点的差别,大多学生希望去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最后就是一些家长因不满意孩子的工作而要求毁约。
一用人单位的招聘人员说,按照有关规定,大学生违约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金额一般在3000—5000元之间。但这并不能有效地阻止大学生违约,对他们而言,一份更好工作的价值远远超出这笔钱。不过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了招募到合适的员工,要花费很多的人力和财力,在众多求职者中层层筛选,最后敲定人选,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可以说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如果大学生突然毁约,会搞得他们很被动。这些大学生的信誉不及格。
哈市一高校负责就业工作的袁副书记表示,学校在对大四学生进行毕业教育时,会告诫学生就业之路诚信起步,慎重签约,尽量不毁约。“因为毁约带来的后遗症是不能忽视的,学生的个人行为可能给用人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可能使学校声誉受损,也会影响自己的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