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16个市县2250户城镇居民家庭的抽样调查表明:前10个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598元,同比增长11%;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983元,同比增长12.7%。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带动了居民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调查显示,前10个月城镇居民各个类别的消费增幅趋于合理,各类消费支出均呈现出稳步上升格局,但增幅差异较大,主要是食品教育居住等常规性消费相对稳定,受政策利好的汽车、家电消费增幅较大,住房消费增幅不大。
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速居首。前10个月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830元,增幅由上年同期的下降1.5%变为本期增长32.9%,增速在八大类消费中位居首位。城镇居民人均交通工具支出137元,同比增长1.89倍。至10月末,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家用汽车拥有量为3.2辆,同比增加1.02辆,增长46.8%。家用汽车的增多,带动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人均支出63元,增长82.3%;城镇居民人均通信支出为371元,同比增长10.5%。
医疗保健意识强势不减。前10个月人均医疗保健支出815元,同比增长16.6%。其中,人均药品费支出为431元,同比增长20.6%;医疗费支出为303元,同比增长16.5%。
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平稳增长。前10个月,城镇居民人均教育娱乐文化服务支出842元,同比增长6.7%。其中,包括彩电电脑在内的人均文化娱乐用品购买支出19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83元,同比增长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