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搜 索
哈尔滨小企业职工组建工会对工资等权益有表决权
2009-12-05 17:31:4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何秀丽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5日讯 市政府昨天联合下发通知,《哈尔滨市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试行)》,小企业职工可以通过区域、行业工会对工资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表决。

  《办法(试行)》提出,除组建区域、行业工会外,同一区域、行业内25人以下的小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按照区域或行业建立联合职工代表大会。区域、行业工会代表全体企业工会(企业职工)与企业方代表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企业可以对职工代表的学习资料、交通、通信等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