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5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为规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哈尔滨市将出台《哈尔滨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今起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中介机构在3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等,可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委托人可以通过电脑摇号抽签或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一次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从事相应中介服务,造成委托人或者他人合法利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市民可于12月10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意见和建议。具体途径为:1.登录//www.hrblaw.gov.cn/,2.电子邮箱:zfwwlfc@163.com。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