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7日讯 (记者 高长利) 黑龙江省列入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116项目(其中3个项目所在企业关停或破产,实有项目113个),目前已有58个建成,建成率为51.3%,年底前将达到85%。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数据表明,在一系列“刚性”减排措施推动下,松花江黑龙江段水质总体稳定,并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同比降低0.48mg/L。
为加快推动《规划》项目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推进。同时,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建立了严格的流域跨行政区界考核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省辖城市跨界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全省实施全省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将松花江重点支流断面监测情况定期通报辖区政府。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已经对阿什河、鹤立河、安肇新河、安邦河上的5个劣五类断面提出黄色警戒。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今年省环境监察总队部署了环境保护“秋风行动”暨专项督察。全省环保部门对松花江等主要流域沿岸和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定了30家省级重点监管的环境风险企业、48家环境监察重点企业。截至10月底,已处理严重环境违法企业655家,齐齐哈尔市博城北方糖业等4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
目前,黑龙江省仍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重点城市要100%完成《规划》项目,其他市(地)除重点区域治理项目外,其余项目全部建成或主体工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