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悉,黑龙江省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发展规划将从组织领导、投融资体系、平台建设以及人才支撑等四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建立和完善开放式服务型管理机制。建立由政府、大学、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开发区管委会、大型骨干企业、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参加的集中开发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集中开发区资源配置和发展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省直各部门要将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投向高新科技产业集中开发区,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方面政策与资金支持;完善投融资服务平台,力争形成3~5家资本金规模达到5亿元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鼓励集中区内企业上市,并上市前期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用足用好支持科技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
平台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建设科技研发平台,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作用,突破一批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加快国外先进技术、智力及资本向集中区内转移;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构建以省级市场为核心、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搭建全省科技成果交易的大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
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建设。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集中区内建立实习、研发、创业基地,加大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入园创业的工作力度,集聚一批留学回国拔尖创新创业人才;探索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支持实行期权、期股奖励和企业年金制度。允许科技人员提取所完成的省级科技开发类项目经费的10%作为劳务费。